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高校学生资助诚信教育主题活动的通知》(教资助厅函〔2013〕1号)和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中心2015年此项工作相关要求,每年的5月集中开展高校学生资助“诚信教育主题月”活动。现就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诚信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重要内容,更是大学生立身为人、成长成才的必备品质。开展高校学生资助诚信教育活动,既有助于增强大学生的诚信意识,促进国家助学贷款工作的顺利开展,又有助于提高大学生的综合素质,强化资助工作的育人效果,对维护校园稳定、社会和谐具有重要意义。各高校要充分认识学生资助诚信教育活动的重要性和必要性,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学校分管资助工作的领导亲自抓,学生资助工作部门具体负责实施,做到人员落实,职责任务落实,要力求实效,不走过场,确保按时完成工作任务。
高校学生资助诚信教育活动是一项长期工作,各高校要以制度保障推动诚信教育活动,建立长效机制,将诚信教育活动制度化、规范化。从诚信教育活动的内容、形式及要求等方面制定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精心组织、努力实施,集中力量于每年的5月份开展学生资助“诚信教育主题月”活动,形成有广度、有深度、有社会影响力的宣传声势,构建以诚信为荣的校园文化氛围。
各高校要联合金融部门和助学贷款经办银行共同开展高校学生资助诚信教育主题活动。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所倡导的“诚信”为主题,结合校园文化建设、班级建设、社会实践、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政策宣传等活动,通过形式多样、生动活泼的方式,广泛宣传国家资助政策,普及征信、金融等相关知识。促使学生树立诚信观念、增强法律意识,及时履行国家助学贷款合同,有效地将诚信教育转化为大学生自觉的素养与行为。
各高校在开展学生资助“诚信教育主题月”活动中,要加强检查和考核工作,活动结束后,认真总结活动开展的情况与经验,于6月10日前向省教育厅报送总结材料。材料包括:本校开展学生资助诚信教育主题活动的具体时间、宣传形式、活动内容、学生参加人次、好的做法及成效等,材料要求短、实、新,1500字左右。材料以电子版和纸质版方式报送。邮寄地址:省教育厅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西安市长安南路563号,邮编710061);电子信箱:2564693415@qq.com;电子邮件主题为“诚信教育+报送学校名称”。